我前一篇文章點出了機構(資方)、機構主管 (督導)、實習心理師之間的關係,簡單說就是一個是資方、一個是有薪資的勞方、一個是無給職的實習生。在這樣的人際動力與勞動結構中實習生有沒有付出勞動力,有;主管有沒有付出勞動力,有 ( 至少有行政督導負管理之責 );資方有沒有付出,沒有,既沒出力也沒出錢,頂多提供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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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我們釐清了整個狀況後,再問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實習生不見了」世界會變得? ( 我拿了民歌「陽光與小雨」的梗。) 我猜應該會有很多工作沒人做吧?也就是當心理相關機構沒有了實習生,是"有可能"讓機構出現營運上的問題,我是寫有可能,並不是一定。我認為這有一部份是歷史共業,就是這個實習的規範當初在訂定的時候有沒有思考這個問題?一個實習機構搭配多少比例的實習生是合理的?實習生是否應有津貼?或是督導實習生的機構主管是否應有津貼,這個津貼是否要在主管津貼外額外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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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會發現,我試圖去點出整個動力結構,我相信,在這個三角結構裡,每一方都有所付出、有所獲得才足以是一個對個人與整體單位而言都是夠健康的狀態。但這歷史共業,也就是訂定遊戲規則的前人,恐怕沒想這麼多,可能沒料到有機構會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勞動力來自無給職的勞動者,可能沒有料到有實習單位會要求實習生自聘督導,可能沒有想到,比起需要付薪資的心理師,資方更愛不用付費的生手實習生 ( 反正監督和督導之責落在主管身上),當初訂定遊戲規則的人可能沒有想到培訓心理師的單位也有可能是反噬心理師就業機會的兇手,尤其是心理師市場飽和之後這樣的狀況更容易凸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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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實習心理師的無給職勞動成為一種常態,當這個制度與結構將實習心理師的勞動訂為"無薪",我們可以回想一下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22k的制度害慘了多少年輕人,它將22k作為政府補助資方聘請社會新鮮人的補助,但試問多少資方願意多加些錢給勞方?至此之後,22k成為台灣大學畢業生低薪階級的代名詞,直到現在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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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機構要夠健康,實習心理師就不應該是左右機構營運與存亡的"重要勞動力",如果有一天實習心理師不見了,機構理應還可以正常營運。實習心理師不應讓機構作為正職人力的補足,以此可以不用去聘請正式人力,讓實習心理師畢業後面臨就業困難與薪資水平被壓低的窘境,讓機構開始把全職改聘為兼任、甚至是約僱、外聘。有些心理師樂於當行動心理師,但當許多人被迫被沒有選擇的成為行動心理師,這無疑是勞動市場的飽和與劣化的徵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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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給職的勞動力並非沒有價值,只是沒有被付費,我看到有一種說法是你是來實習的、來學習的,怎麼可以談錢,還衍伸至談到津貼表示你學習態度可議,我想台灣社會勞動教育目前為止是很匱乏的,以至於我們在心理師的培訓過程中,沒有人告訴他們即便你是實習生,不代表你的勞動是沒有價值的,不值得有津貼的,用一種學習者可以不用給錢的名義,無限上綱說實話站在資方的立場還蠻好用的,難怪有機構實習生都完成實習了,還拿學習的名義要求準心理師回機構擔任無給職工作,更可怕的是據我所知還不少人接受這樣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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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到一句話,是說" 你的每一個消費,都是在選擇自己所想要的社會",說實話心理師考上研究所也都至少二十多歲了,是有能力思考的人了,可以想想,我們身處在怎樣的環境,而我們的所作所為是怎麼影響環境的。有網友留言問說,面對這樣身處於弱勢的狀態下,自己可以做些什麼,我只能說覺察,不只是覺察這個環境,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與決定有所覺察。心理師的培育過程有幾分師徒制,身為徒弟往往是被餵養的一方,但都成年了,應該多少是有些反思與行動的能力。能感覺不舒服是好的,拿覺察到被壓迫也是好的,比那些認同壓迫者反過來壓迫比自己更弱勢的人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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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有資深心理師反映,機構要對於心理師的培訓有熱誠與使命,才有可能遏止一些只想要有勞動力卻不願付心力的實習機構產生。其實我對於這樣的想法覺得太、太理想,我認為應該回制度面來解決,依靠人心、無論是熱誠良善還是使命,都沒有制度法規來得可靠。我期待有機會,制度可以被改變,在這之前,資深的心理師需要了解到,自己也是勞方,這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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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寫到這裡。